低碳发展将迎相关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
时间:2010-11-08    已观看:3380次

  国务院新闻办22日发布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(2011)》白皮书,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发布会上表示,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仅降低1.6%,距离全年要降低3%~3.5%的任务还有相当大的差距,为确保当前及“十二五”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目标的实现,我国将出台相关财税、金融等激励性政策及一系列支持措施。

  白皮书称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将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。为此,我国提出了“十二五”时期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目标:到2015年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%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%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.4%,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.66%,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。

  解振华表示,除了约束性指标,我国还提出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,使资源产出率提高15%的指导性目标。“这些目标说明我国的发展是提高能效、追求低碳的发展。”解振华说。

 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,我国将出台系列支持措施。“行政方面主要是实行目标责任制,同时,还将在价格、税收、金融、财政激励性配套政策方面鼓励企业和社会实现这个目标。”解振华说。

  另外,根据白皮书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将重点从加强法制建设和战略规划、优化能源结构和发展清洁能源、继续实施节能重点工程、增加碳汇等11个方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。

  具体而言,相关措施包括:组织编制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(2011—2020)》,指导未来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;加快发展清洁煤技术,加强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,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,推进煤层气、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,安全高效发展核能;实施锅炉窑炉改造、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。